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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6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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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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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我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相关问题说明
1、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14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5年湖南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游学奖;(4)特等奖学金;(5)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等。
5、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毕业资格后,学校将按照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指导各位毕业生自主就业。学校在11月底举行集中专场就业招聘会,向广大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6、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85570812,82825069、82825068、82766142
传 真:0731—85652796、85686411
邮 箱:hnndz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nd.com.cn/
招生网址:http://www.hnnd.com.cn/zsjyc/zs/index.jsp
本艺术类录取原则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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