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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综合分数录取线


时间:2015-06-19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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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综合分数录取线,以下成绩仅供参考: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2014年
本省 外省
绘画 油画 68.04 68.75
综合绘画 68.04 68.75
版画 68.04 68.75
美术教育 68.04 68.75
艺术教育 68.04 68.75
中国画 66.28 70.67
雕塑 68.12 70.36
摄影 图片摄影 65.35 68.73
影视摄影 65.35 68.73
美术学 史论 390 422
艺术设计学 452 460
艺术史论 387 485
动画 68.16 71.65
视觉传达设计 66.52 68.83
环境设计 69.25 68.68
产品设计 65.79 71.61
服装与服饰设计 64.07 69.11
公共艺术 58.72 67.08
工艺美术 67.20 67.53
数字媒体艺术 61.93 67.92
艺术与科技 58.13 64.3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4.28 69.02
书法学 无合格生源 73.16
音乐学 326 160
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音乐学专业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籍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陕西籍考生: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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