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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衡水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26 来源:衡水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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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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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衡水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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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安徽、福建、浙江、江苏等省按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江西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投档分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学制和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az.hsnc.edu.cn/hsnc-zhaojiu/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0318-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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