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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18 来源:宁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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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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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宁夏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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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专业合格证发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10日前向考生邮寄《宁夏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宁夏大学录取办法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1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65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部门: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邮箱:ndzs@nxu.edu.cn
网址:http://zs.nxu.edu.cn

八、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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