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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16 来源:长春建筑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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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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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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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录取办法
1.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江西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内蒙古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网址、咨询电话
网 址:http://www.jladi.edu.cn
咨询电话: 0431-84135555 89752111
学校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附注:考生关注问题
1. 色盲、色弱者限报。
2.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3.文科、理科均可报考。
4.录取时不限文化课各科小分,不设男女比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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