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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4-01-13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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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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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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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492(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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