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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11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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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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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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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录取原则

认定及录取办法

1.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线”,择优认定;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者,我校将不发放合格证,并视具体情况调整生源计划。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4年4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 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招生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美术术科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美术术科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文/理)
综合成绩= --------- *60 + ----------------------- *40
专业总分 普通类一本线分数(文/理)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依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认定及录取

1.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4年4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2.我校音乐类专业计划采用全国计划、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考生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如下办法予以录取:
(1)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钢琴)、舞蹈学专业(方向)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的考生等级为优秀者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等级为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专业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文/理)
综合成绩=--------- *70 + ------------------------ *30
专业总分 普通类一本线分数(文/理)

3.我校实行严格的考试和复审制度,凡在考试中作弊、弄虚作假或复审不合格者,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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