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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10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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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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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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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2.文化课分数线参考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确定,陕西省、四川省考生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设点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4年4月中旬公布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9-85310302。

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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