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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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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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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湖北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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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广东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广东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考生还需参加我校单独举办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广东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广东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考生还需参加我校单独举办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录取时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3.75+文化成绩×0.5” 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4.5+文化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广东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考生还应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网址:http://www.hbuas.edu.cn
邮编:441053
咨询电话:0710-3595555 传真;0710-3590904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3-14日(交登记照两张现场直报)
考试时间:2014年2月15-16日
网址:http://www.hbuas.edu.cn
邮编:52300
咨询电话:0769-22621629 18676907973邓老师
传真;0769-22621651
报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1号教学楼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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