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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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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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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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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是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省招生考试院于2014年1月25日前公布省内艺术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按民航专业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录取工作
  1、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1)省内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认可贵州民族大学全省空中乘务类统考成绩;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空中乘务及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2)省内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试以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美术类考试成绩)。
  (3)省内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考试以贵州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音乐类考试成绩)。
  (4)省内舞蹈学专业考试以贵州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舞蹈类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省内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上、省外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他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院招生办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州大学小关校区
  联系电话:0851—6803268 6803278(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cst.gzu.edu.cn/
  邮编: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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