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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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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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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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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录取原则

(一)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
  1.黑龙江省: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黑龙江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其它省份: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河北、安徽、湖南、广西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二)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南、河北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合格证书发放原则
  校考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与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4:1的比例,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发放。

联系方式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419 传真:0451-55190159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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