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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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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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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太原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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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录取原则

说明:
  1、按照教育部规定,凡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各专业测试的外省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测(不组织统测的省除外),且统测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2、山西省考生只参加山西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包括美术学(书法方向))。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西省内美术类考生专业课统考合格,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山西省外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舞蹈类各专业要求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表演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
  ③美术学(书法方向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

中校区校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北校区校址:太原市侯家巷9号

南校区校址: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

新校区校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山西大学城)

电话:0351-2279588 (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12 网址:http://zjc.tynu.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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