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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阴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江苏)


时间:2014-01-07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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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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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淮阴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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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2014年江苏省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3)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4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联系电话: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0517-83526555、83525008
  音乐学院0517-83525031、83525519 美术学院0517-83517505 传媒学院0517-83525345
  邮政编码:223300 学校代码:10323 学校网址:http://www.hy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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