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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6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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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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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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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1、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校录取原则及所在省招办指定考点公告。
  2、报考考生符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校考要求。
  3、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4、录取过程中使用校考成绩。
  5、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使用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网址: http://www.xysfxy.cn
招办邮箱:zsb@xync.edu.cn
咨询电话:029-337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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