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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黄山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3 来源:黄山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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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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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黄山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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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录取原则

合格证发放:原则上按1:4发放合格证。

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开始接受查分,(网址www.hsu.edu.cn)。

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排序原则:
  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招生执行《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http://www.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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