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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3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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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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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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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录取原则

其他事项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
  2.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美术与设计学院:0595-22917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2.学 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3.网址:www.qztc.edu.cn;邮箱:rl28266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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