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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2 来源:宁波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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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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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宁波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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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成绩查询、录取批次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艺术类(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方式:

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0×440×50% +文化成绩×50%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9000元/年。

(四)此录取原则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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