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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2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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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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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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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浙江理工大学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录取原则
  1、遵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不需要专业校考)。
  3、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校前30名的(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期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专业类或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7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录取原则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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