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31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校考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凡2014年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5年报考我院,可于2015年2月底以前提出2015年专业免试申请。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39725 010-82317288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010-82338793 (北航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http://www.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http://art.buaa.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