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深圳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31 来源:深圳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深圳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深圳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深圳大学录取原则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考生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

1.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艺术设计学院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仅在广东省2A批次招生,招生科类为普通类理工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没有加试要求。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下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4月下旬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2014年深圳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03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