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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师范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辽宁)


时间:2013-12-26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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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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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类录取原则(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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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录取原则(辽宁)

报考方法

统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等19个专业,须参加辽宁省统考。见下表:

我校招生专业与辽宁省统考成绩专业对照表

我校招生专业

辽宁省统考专业

专业

专业方向

专门化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国画、绘画、公共艺术、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类

美术类

成绩公布

2014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调档之后专业分配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重要提示

新生入学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招生网址:沈阳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网 http://zs.synu.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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