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6 来源:兰州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兰州理工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2014年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湖北省、河北省、浙江省、甘肃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150名。

录取原则

1、素描和色彩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专业课成绩。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课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课复试,凡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联系地址:兰州市兰工坪路287号(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973947 0931-2755263(Fax)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E-mail:gdzb@lut.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