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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5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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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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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青岛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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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份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各专业首次投档后,若部分专业线上报考合格生源不足,将从其他专业一志愿报考的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排名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除外),且被调剂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得低于应调剂专业已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专业成绩,调剂后仍然有剩余计划的,参加征集志愿(后续志愿)录取。

报考信息

1、青岛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29 ;

2、咨询电话:(0532)85071039 ;

3、2014年4月10日后欢迎全国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qtech.edu.cn/zhaosheng/查询成绩;

4、本简章由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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