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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数字传媒艺术)


时间:2013-12-24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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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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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数字传媒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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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美术本科专业报考资格,并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三)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四)上海、山东的具体录取原则: 1、以美术统考成绩之和作为专业成绩。 2、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50%的办法计算折算总分,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50% + 高考文化成绩 ×5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四、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数理学院咨询电话:64321103  64322387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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