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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9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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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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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宝鸡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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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学校地址:(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校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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