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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4 来源:江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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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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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江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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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录取原则

(一)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2. 文理兼招,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校考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3. 各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设计类

(1)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

(3)校考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

(1)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校考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

按照校考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总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遵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2014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考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按照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录政策公开透明,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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