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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4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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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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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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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4.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

1.2014年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美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美术学院网页(http://art.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096(美术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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