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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3 来源:武汉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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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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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武汉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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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成绩+全国统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 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4.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相关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系:027-6875 2387,027-6875 238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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