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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3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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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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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4年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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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4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4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680、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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