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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报考须知


时间:2013-12-11 来源:河北传媒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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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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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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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2014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院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编:050071

咨询电话: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0311-85100688 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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