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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黑龙江)


时间:2013-12-06 来源:沈阳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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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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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沈阳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

也可进入 沈阳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沈阳大学合格证发放

按照招生计划1:4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电话查询成绩,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日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沈阳大学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联系电话:024-62268563/8564 6272159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iuye.syu.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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