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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3-11-20 来源: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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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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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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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成绩及顺序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

2. 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3)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第一名的考生,文化课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加5分。

4.录取成绩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传真至我办。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及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报名表下载 http://zsb.ccu.edu.cn/

长春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招生办(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

收件人:代 客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5250087 传 真:0431-85250091

网 址:http://zsb.ccu.edu.cn

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3年11月20日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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