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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四川省)


时间:2013-06-06 来源:四川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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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招生章程(包括报名、考点、考试时间),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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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招生章程(包括报名、考点、考试时间),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章程:


2013年四川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四川省)

也可进入 四川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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