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安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23 来源:安康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2013年安康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安康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①承认校考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承认省联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