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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22 来源:济宁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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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13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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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学校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我校录取原则如下: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数字媒体艺术、音乐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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