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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钱江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3-01-22 来源:钱江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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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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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具体以我院录取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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