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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鲁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8 来源:齐鲁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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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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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类本科专业需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美术类本科专业需过山东省统考本科线才有资格报考我校相应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含我校在内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录取。

江西省的美术学(师范类)、江苏省的美术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河北省的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及江苏省的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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