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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8 来源: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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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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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省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以后按照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省外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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