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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13-01-18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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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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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南阳师范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南阳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高招录取规则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雕塑(玉雕设计方向)、动画和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后即上网公布。(http://zhaosheng.nynu.edu.cn/zsw/)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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