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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四川)


时间:2013-01-16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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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3年(四川)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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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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