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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安徽省)


时间:2013-01-11 来源:湖北理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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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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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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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安徽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

1、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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