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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山东省)


时间:2013-01-11 来源:潍坊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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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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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二零一三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潍坊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我校上述各专业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政策和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体检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相应的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中奥合办的音乐表演专业经奥方考试合格者,可颁发奥地利或国际上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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