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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服装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甘肃省)


时间:2013-01-11 来源:江西服装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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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服装学院(甘肃省)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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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4、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5、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按甘肃省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同一类别可相互报考,文理兼收,不合格者不再寄发成绩单,学生可上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6、根据报考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甘肃省艺术本科要求后,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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