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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0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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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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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10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60%相加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名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100%)+(文化课总分×6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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