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0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专业的录取原则: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