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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7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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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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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西安美术学院录取原则(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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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3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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