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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黄淮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4 来源:黄淮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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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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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文化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照以下录取原则:

(1)环境设计、动画(游戏美术)、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美术学、环境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动画(动漫文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方向)专业: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动画(合作办学):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联考合格证(或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的考生,没有被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若报我校

国际学院各专业,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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