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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4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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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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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时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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