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4 来源:厦门理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厦门理工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美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考试分数线达到本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码动画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