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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31 来源: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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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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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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